2025-11-10马来西亚资本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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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 |
第15C条股份 |
外国资本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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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非上市公司股份。 |
注册于马来西亚境外的受控公司(又称相关公司)股份,该相关公司拥有位于马来西亚的不动产,或另一家受控公司股份,或两者兼有。该位于马来西亚不动产或股份的规定价值不少于总有形资产价值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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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来西亚境外转入马来西亚的动产或不动产,包括其任何权利或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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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景A — 外资受控公司拥有位于马来西亚的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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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景B — 外资受控公司拥有位于马来西亚的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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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资产类型 |
条件 |
资本利得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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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公司的非上市股份或第15C条股份 |
于2024年1月1日之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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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对净收益征收10%;或 (ii) 按总销售价格征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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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取得 |
对净收益征收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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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资本资产 (汇入马来西亚) |
不适用 |
按应纳税人的现行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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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
取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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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面协议 |
协议双方签署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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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面协议 |
以下两者中较早的日期: (i) 所有权转移之日;或 (ii) 收到全部对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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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政府或州政府批准(有条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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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获准之日,或满足所有条件的最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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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豁免类型 |
法律依据 |
主要条件 |
豁免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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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资本利得税实施前的过渡期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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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A)410/2023 & P.U.(A)57/2024 |
过渡期内处置马来西亚非上市股份及第15C条股份。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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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集团内部重组豁免 |
P.U.(A) 289/2024 |
至少75%为股份,其余为现金支付; 为提升运营效率而进行重组; 处置日起三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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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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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首次公开募股豁免 |
P.U.(A) 29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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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并申请IPO; 须在2028年前申请并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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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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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境外来源资本利得豁免 |
P.U.(A)75/2024 |
处置境外资本资产并汇入马来西亚; 符合实质性要求(足够员工及运营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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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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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单位信托豁免 |
P.U.(A)24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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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居民单位信托(不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处置非上市股份或第15C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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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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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本利得税实施前的过渡期豁免(2024年1月至2月) 在资本利得税全面生效前的过渡期内,实施了若干豁免:
上述豁免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处置马来西亚非上市公司股份或第15C条股份的情况。 若该收益根据该法令第4(a)条作为营业收入征税,则上述豁免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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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团内部重组豁免 《所得税(公司重组计划)(豁免)令 2024》[P.U.(A) 289/2024] 在集团重组计划下,将马来西亚非上市公司股份处置给一家马来西亚居民收购公司的交易可享受资本利得税豁免,前提是:
豁免不适用的情形:
收购公司后续处置: 若收购公司随后处置通过该豁免取得的股份,则在计算资本利得税时,其取得成本或对价金额视为:
此举确保在股份于集团内或集团外再次转让时,资本利得税计算的连续性与公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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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首次公开募股(简称“IPO”)豁免 《所得税(首次公开募股)(豁免)令 2024》[P.U.(A) 290/2024] 应纳税人因与IPO相关处置马来西亚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或利润,可享资本利得税豁免,前提是:
豁免不适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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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境外来源资本利得豁免 《所得税(豁免)(第3号)令 2024》[P.U.(A)75/2024] 自境外处置资本资产(不包括知识产权〔“IPR”〕)并汇入马来西亚的收益,可享资本利得税豁免,前提是:
豁免不适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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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信托豁免 《所得税(单位信托)(豁免)令 2024》[P.U.(A)249/2024] 马来西亚居民单位信托在处置马来西亚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该法令第15C条股份时,可享资本利得税豁免,前提是:
此豁免仅适用于马来西亚居民单位信托,不适用于以下实体:
豁免不适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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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项资本资产须单独计算 根据马来西亚资本利得税制度,在一个课税年度的基期内处置资本资产所取得的收益或利润,必须以每笔交易为单位单独计算。每一次处置均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收入来源。 这意味着,应纳税人必须为每一笔处置准备独立的资本利得税计算,无论在同一课税年度内是否发生多笔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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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本利得税的申报与合规要求 马来西亚的资本利得税框架对处置应课税资本资产的纳税人(尤其是马来西亚公司非上市股份及第15C条股份)设有明确的合规义务。理解这些义务对于确保及时、准确申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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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类型 |
定罪后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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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资本利得税申报表 |
罚款200马币至20,000马币; 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 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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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2)年或以上未提交资本利得税申报表 |
罚款1,000马币至20,000马币; 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 两者兼施; 并加 征相当于应缴税款三(3)倍的特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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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不正确的申报表 |
罚款1,000马币至10,000马币; 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 两者兼施; 并加 征相当于少缴税款两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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